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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3/30 17:05:45 作者:亭湖人大 阅读次数:5414

 

关于任命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7329日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健全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充实各工作委员会的力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区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吕宝彬、朱建亮、陆建新、孟令中、洪明、蔡娜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冯正华、苏珍、宋大成、范汉兵、孟进东、赵寿银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吉文岭、孙祝霖、张玉洲、陈向东、陈连峰、魏志辉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平、孙广海、孙步华、沈维彬、杭晓娟、高庆祝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建斌、张艳阳、孟令中、徐刚、黄祥建、蔡莹翠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吉祝美、沈健、柏汉芳、胡宏贵、程启香、戴建军为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