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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1/15 15:17:02 作者:亭湖人大 阅读次数:3225

2019110日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杉所作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实现“两高”目标、护航“五双”战略、推动亭湖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