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2日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杉所作的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护航发展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强富美高”新亭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